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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港市规划委员会二00三年度第二次会议会议纪要
加入时间:2008-4-18 9:35:25

 

20031211下午,《张家港市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、《张家港市人民东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、《张家港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》、《张家港市老城区完善规划》论证会在市委四楼会议室举行。市规划委员会主任曹福龙、副主任王翔、彭建平、周群信,市规划委员会全体成员市规划局、计委、经委、财政局、环保局、国土局、建设局、交通局、水利局、城管局、绿管局、广电局、供电局、电信局主要负责人,相关单位杨舍镇、城投公司、交巡警大队、运管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。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上海筑信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、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、东南大学交通学院、张家港市规划局关于相关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,经认真讨论,形成如下意见:

一、关于《张家港市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
1.规划编制单位立足现状,展望未来,对规划用地进行客观分析和科学研究,编制的《张家港市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是基本可行的,是符合张家港市城市发展实际的,原则同意《张家港市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。

2.东南片区规划范围:南至南二环、东至东二环、北至新丰河、西至华昌路。总用地141公顷

3.东南片区是城郊边缘区、结合区、过渡区,把该区域功能定位为城市对外交通集散地及配套商业服务;城市物流中心;城市公共交通停车、保养、维护中心;东南居住区及暨阳湖居住区的延伸是正确的。

4.规划确定的“1+1”用地结构、“3+3”路网结构和“三纵两心”的公共活动与绿化景观系统是合适的。

5.规划强调了对区域城市设计的引导,对城市的界面、主出入口、标志性建筑及开放空间进行了较合理的表达和控制。

6.为进一步完善规划,会议提出如下建议:

(1)新沙河向西白子港应纳入城市水系,给予控制保护并在规划中明确。

(2)南北穿越基地的220KV高压走廊应搬迁至沿华昌路、南二环、东二环沿线布置,同时采用一杆多回路形式。

(3)结合本规划应提出建议,将市级航道新沙河的航道功能外迁出市区。

(4)物流中心应充分利用已有土地资源,保持现有用地规模,不再扩大范围。

(5)在苏虞张联接线以北可适当设置高层与交通大厦呼应,并与基地北侧森林公园相互借景。

二、关于《张家港市人民东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

1.规划编制单位立足现状,展望未来,对规划用地进行客观分析和科学研究,编制的《张家港市人民东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是基本可行的,是符合张家港市城市发展实际的,原则同意《张家港市人民东路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。

2.人民东路地区规划范围:西至华昌路、北至张杨公路、东至东二环、南至东横河,总用地130公顷

3.规划遵循了城市总体规划对人民东路地区商务、办公的主要功能定位,合理赋予片区内各项土地的功能,把城市开发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是正确的。

4.规划用地布局分为北、中、南三个区域。北部规划汽车销售区;中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区;南部规划居住区是合适的。

5.规划强化了人民东路沿线城市景观的整体性和序列感,通过对城市公共活动空间的着重塑造,较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。

6.为进一步完善规划,会议提出如下建议:

(1)在人民东路南、东苑路与民丰苑路之间,结合规划广场,明确规划项目为市级文化中心。

(2)为提高片区的土地利用效率,将华昌路东公共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,采用小高层形式;东横河沿线绿带控制在40~50

(3)人民东路北侧原规划展示服务用地调整为高层商务办公用地;华昌路东、人民东路南原规划商业用地,调整为商务办公用地;民丰苑路东,人民东路南原沿路居住用地,调整为商务办公用地。

(4)南北穿越基地的220KV高压走廊应规划搬迁至东二环沿线布置,同时采用一杆多回路形式。

三、关于《张家港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》

1.当前阶段是我市城市交通大发展的关键时期。基于我市城市交通现状和未来发展态势,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非常的重要和迫切。

2.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正确,数据资料翔实,分析论证科学,提交成果齐全(包括文本、图集、专题和研究报告)。切中我市城市交通问题的关键,提出了合理的发展建议和相关技术管理措施。

3.规划编制的交通发展目标与我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一致,确定的城市交通重要发展战略基本可行。编制运用的交通分析技术科学先进,重点难点问题阐述透彻扼要。

4.路网结构和主次干道的红线宽度合理合适,停车场的选点设置与规模形式科学规范,公共交通规划目标明确,客运场站规划适度超前,交通管理措施务实有效,为我市的城市交通发展提供了可指导、可操作、可实施的技术理论依据。

5.为进一步完善规划,会议提出如下建议:

(1)立足全市域充分考虑城市与片区、城市与村镇的交通总量,选择合适的交通联系与转换模式。

(2)严格、有序地落实综合交通规划制定的各项交通发展目标,既要有规划发展的弹性观念,又要保持规划的法定性、严肃性。

(3)城市核心区与主次干道的改造应本着谨慎合理、先易后难的原则指导展开,对因城市交通问题所涉的拆迁工作尤应慎重细致,并考虑其经济性、可行性。

四、关于《张家港市老城区完善规划》

1.老城区是张家港市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,是城市主要的商业、娱乐服务中心,同时综合金融、商务、行政、文化、体育、居住等各种城市职能。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并结合其它专项规划,对老城区的现状工业用地和“城中村”进行客观分析,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用途是十分必要的。原则同意《张家港市老城区完善规划》。

2.老城区范围为:东至华昌路、南至南苑路、西至港城大道、北至人民路。总用地8.43平方公里。

3.规划能兼顾老城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原则,土地功能的整和原则,规划建设的动态原则和城市资源利用的经济原则,是正确的。

4.规划能在老城改造中优先发展公共绿地、配套服务设施用地、停车场用地和环卫设施用地,优先预留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空间,是符合张家港市城市发展实际情况的。

5.为进一步完善规划,规划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:

(1)老城区完善规划应从降低开发强度,多留城市空间,保证停车绿化,拓宽道路宽度,预留配套设施等角度严格控制老城区有序发展。

(2)就“城中村”拆迁问题,尽量能考虑就地安置,确保社会稳定。

(3)规划期限应改用近期(5年以内)和远期(5年以后)两个阶段。

张家港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

00三年十二月十一日